台中縣龍井鄉陳金火分屍案住宅
相信過程大家都很清楚...
位子在龍井鄉 房子是2樓 頂樓有加蓋變成3樓 附近有一棟白色外牆的大樓 如各位有路名地址請轉貼本篇文章 感謝各位 圖片內附新聞(轉貼tvbs新聞網)(若有妨礙版權等本人在此道歉)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20050509122453 |
東海凶宅]
就在東海別墅熱鬧夜市.....遊園東巷往上走........附近有一家便利商店: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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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次看新聞的~~~~~因為陳金火分屍案的關係,導致旁邊麵店沒有生意,原本人家生意很好的!因為有人說麵店使用的水源和陳金火用來裝屍塊的水塔水是同樣的~~~~~~~不過那種透天厝的水塔不是都各自獨立的嗎?怎麼會用一樣的水塔水,除非陳金火把屍塊裝到別人家的水塔。害人家一天生意賺不到幾百塊、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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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火分屍案住宅幾個月前已經賣出嚕: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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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那一間啊!
我住東別可是我一直搞不清楚是那一邊耶!是麥當勞這一邊!還是對面那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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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麥當勞同一邊..每天上班都要經過.尤其是大夜班經過總覺得陰森森..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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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龍井鄉陳金火分屍案
台中縣龍井鄉陳金火分屍案
時間:92年12月12日 地點:台中縣龍井鄉新興路65號 兇嫌:陳金火、廣德強 死者:施金池(27歲) 92年12月7日,陳、廣兩人邀約施女到陳金火經營的機車行,隨即合力犯下這起駭人聽聞的分屍案,案發五天後,施女家屬與警方纔在陳金火的水塔內發現施女部份屍塊,又在陳宅內化糞池找到三十餘塊的肉塊,證實就是施女肉塊。 隨後陳金火更被冠上了一個食人魔的封號,因為他一度坦承吃過人肉,陳金火坦承協助分屍,供稱是廣德強殺人強制性交,而廣只承認強制性交,否認殺人及分屍;至於吃人肉的部份,陳說有吃了兩塊肉,是廣煎給他吃,廣則否認煎人肉。法官認為,被告兩人犯後無悔意,互推責任,毫無人性,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93年2月6日提起公訴,主嫌陳金火求處死刑,共犯廣德強求處20年有期徒刑。 |
我知道是哪一間
走上新興路,快到麥當勞的地方,有一間健豐食品材料行,他旁邊的旁邊,就是陳金火他們家,比較好辨識的是他的二樓是紅色的瓷磚,對面剛好是巷子,大概就是人家說的路煞吧....
再詳細一點就是(大目標),麥當勞→祐康藥局→松青超市→健豐食品材料行→普通民宅→陳金火他們家。 |
回覆: 我知道是哪一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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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真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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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買的人怕不怕有靈異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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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德強是我附近的住民
目前他父母過著相當低調的生活 與附近鄰居都沒有太多接觸 但我希望大家不要太非難他父母就是了 |
和陳金火有一面之緣
在發生命案前一天,我經過那邊時,因為找不到往監理站的路,我當時還在陳金火他家門前遇到他,還向他問路呢!當時印象很深刻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很冷淡,而且還把我報錯路!害我找了一個多小時!本來想回頭找他算帳,但還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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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直都是大門深鎖的,也從來沒見過那棟房子有開門營業,是不是搞錯了呀? 傳說很多啦.. 說有人要買來開神壇,也有人不知就裡買下來才知是凶宅,又退掉了, 但是不管怎樣,我只看過警方在辦案時,房子大門有開啟過,之後就圍黃色刑事案件 條,之後就一直是大間深鎖了。說真的,女保險員死那麼慘,誰敢住那棟房子呀? 再加上整棟房子的水管管線如果沒換掉的話... 誰又敢喝那裡的水? 除非整棟打掉重建看有沒有人敢買吧!!:( |
回覆: 台中縣龍井鄉陳金火分屍案住宅
壹電視龍井新興路之恐怖巧合 92.12.07 陳金火分屍案 65號 93.07.09 黃麗燕分屍案 45號巷口某出租公寓 住處位於兩命案地間,被意外殺害棄屍的望高寮碉堡裸屍案 加上 100.6月的燒炭自殺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10620/33471553 及5月的跳樓案 http://www.nownews.com/2011/05/14/11490-2712520.htm http://www.unluckyhouse.com/showthread.php?t=3483 真是蠻多巧合意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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