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 閃!凶宅買屋教戰守則
2013-03-16,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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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收租屋成凶宅 契約加註惜命條款
【鄭詠翰╱台北報導】為避免租屋處變成凶宅,近來台中一中商圈已有不少房東在租賃契約中,加註「惜命條款」,明訂租客若在屋內自殺身亡,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須照價買屋。建議房東事前審慎過濾租客「預防勝於求償」。
就過去的案例顯示,特種行業工作者、職業不穩定與未婚之男女同居3大類房客,風險高於其他租客。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特種行業工作者因作息不固定、訪客背景複雜等因素,自身安全有不少疑慮。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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