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 閃!凶宅買屋教戰守則
2011-01-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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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屋隱瞞凶宅 拘役40天罰5萬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隱瞞凶宅訊息有刑責﹗洪姓婦人所有、位於台中縣太平市房屋,93年6月莊姓房客在內上吊自殺身亡,今年2月洪婦委由仲介公司出售該房舍,隱瞞凶宅資訊,洪婦被依詐欺罪判處罰金5萬元、拘役40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洪姓婦人所有、位於太平市溪洲路房屋,曾出租給莊姓一家人,莊某於93年6月18日晚間,在上述房舍4樓以尼龍繩上吊自殺,消防局太平分局前來處理送醫急救,翌日宣告不治,該房舍即是俗稱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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