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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1-26, 20:19   #2
koko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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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報導我也在電視媒體看過...
如果從法律觀點來看,是較不利於買主。從地方法院判决得知這個結果.我也很訝異。法院判决需要證據.但連所謂證據(屍體)也遍尋不著.法院判决一點也不意外.但這種爭議,使人無法信服....可知這房子比真正凶宅更可怕.有更多想像的空間...這房子任何地方都是陳屍或分屍的地點.叫判决的法官們住住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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