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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1-04, 09:40   #1
yu08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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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不明原因 住處燒炭亡

三、本件建物查封、測量時,據債務人家屬到場稱,該屋三樓
   房間曾有人在內發生燒炭自殺身亡事故,請投標人注意。
   現況係債務人自住使用,於拍定後點交。


無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 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應自行承擔拆除之風險,法院不做任何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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