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樹林區 不明原因 住處燒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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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1-11, 08:45   #1
yu08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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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不明原因 住處燒炭亡

囑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查訪結果,本件建物內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會同債權人實地履勘現場,債務人
劉孟彰係於99年10月間在本件拍賣房屋內燒炭自殺,本件拍
定後點交。


事後不得執
此事由提出異議,法院不做任何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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