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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1-12, 03:07   #1
yu08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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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打卡】伴屍癡吻的惡魔 - 桃園市楊梅區三民路二段



張志輝殺害女友分手,還開車載屍閒逛七小時,甚至聯繫電視台採訪,在記者面前吻屍示愛..

2015年01月12日00:00
凶宅小檔案
打卡編號:061
案發時間:2004年10月27日
凶宅位置:桃園縣楊梅市
建築樣式:社區五層樓住宅

恐怖情人!十八年前白曉燕撕票案震驚全台,主嫌陳進興妻舅張志輝曾涉案但最後被無罪釋放,豈知事隔七年,張志輝不滿當時女友分手,竟在桃園縣殺害對方,還開車載屍閒逛七小時,甚至聯繫電視台採訪,在記者面前吻屍示愛,強調「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得不到!」兇殘變態的行徑令人不寒而慄。

2004年10月27日下午,張志輝(當年32歲,已改名張銘傑)因當時的邱姓女友(31歲)決心分手,掌控欲強的張嫌由愛生恨,竟選擇在認識對方三週年的日子,到邱女位於桃園縣楊梅區三民路二段的社區租屋處,從一樓廚房後門潛入屋內,並順手拿起廚房中的毛巾準備行兇。

據悉有裸睡習慣的邱當時正在睡午覺,聽到廚房有異聲驚醒,便裹著大浴巾前往查看,一見到張志輝闖入,還揶揄:「你改行當小偷啊!」隨即怒斥:「我不願再見到你了。」接著雙方為復合問題開始爆發口角。

張嫌事後供稱,過程中邱女走進房裡作勢要打手機報警,他便尾隨入內將對方撲倒在床,哪知求歡卻遭拒,他惱羞成怒就用手上的毛巾勒住對方脖子使勁勒緊,直到邱女嘴角滲血、舌頭外吐才停手,可惡地是,張嫌見邱女被勒斃,竟還繼續性侵得逞。

張嫌完事後不忘將毛巾放回廚房,並為死者穿上紅色運動服、戴上口罩,遮掩吐出的舌頭,同時整理了一下命案現場房間,他還找來胞弟張志賢到場助陣,傍晚時張嫌揹著死者穿過社區大樓中庭走到停車場,步行往死者轎車,就是弟弟替他打開車門,協助將屍體放在後座。

隨後張志賢便騎乘哥哥的機車離開該處滅證,而張志輝則開車載著死者駛往中壢,變態的張嫌一直在楊梅、中壢地區繞行,足足閒逛了約七小時,又去電聯繫電視台記者要求受訪,據記者回憶,當晚雙方相約碰面後,張嫌主動打開後座車門,讓記者查看死者屍體,還在鏡頭前隔著口罩親吻女友額頭示愛。

張嫌向記者辯稱,是因太愛女友才將她殺死,「不是我不放她走,她也可以選擇其他人,但是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得不到。」說時神態平靜自若,更強調「說一句狠話,我也不願意別人糟蹋她,所以我選擇把她掐死,我寧願她死在我手上,也不會讓人得到她。」言談間未流露任何悔意。

事後隔天凌晨,張嫌才向台北刑事局投案,雖然張嫌供稱是因太愛女友而衝動下手,但法官由犯案過程種種跡證研判,張志輝根本就是預謀殺人,不過,張嫌雖一度判死刑,但最後經最高法院審理,認定其自首符合減刑條件,改判二十年定讞,讓他僥倖逃過一劫...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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