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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6-23, 10:25   #1
Wesker
論壇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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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凶宅網.com 談如何避免租到凶宅【口訣:一問二搜三訂約】

【一問】積極拜訪鄰居、管委會、大樓管理員、鄰里長等,欲租賃個案為凶宅可能的訊息,技巧性的詢問屋主前一、二任房客租了多久?搬走多久?其繼續未租的原因是?
【二搜】租屋族若因為工作繁忙或短期內無法透過鄰居等「詢問」的動作時查詢凶宅時,可利用網際網路搜尋租屋案件附近凶宅資訊,如利用各大新聞入口網站及搜尋引擎輸入如:「○○路/街(空格)自殺」、「○○路/街(空格)上吊」、「○○路/街(空格)燒炭」、「○○路/街(空格)死亡」關鍵字。
【三訂約】
A.透過第三方房屋仲介:詳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其中「本建築改良物(專有部分,含主建物、附屬建物)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應請房東明確表示該房屋是否為凶宅。
B.自行與房東訂約時:可在租賃契約中特別約定事項中註記載明「本建築改良物(專有部分,含主建物、附屬建物)於賣方產權皆未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若日後經查與上述事實不符合時應無條件解約並退款」並需經雙方同意後方為有效契約。

台灣凶宅網呼籲房東/凶宅持有人應正視凶宅相關資訊並且告知租用人,以避免日後因爭執上法院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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