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凶宅
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6-10-30, 10:23   #17
平安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5-11
文章: 3
預設

贊成一定要公佈地址.不然不小心被一些有心人士刻意隱瞞.那就真的是花錢找罪受了..
像我朋友想買一間法拍屋~但一直疑是有人自殺的屋子..但一直找不到報導兒作罷..我去問桃園法院說......房子已經被拍走了......
平安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