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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ita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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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回覆: 高雄市自由一路59巷?號-91年7月13日凶殺命案

女碩士內褲塞嘴慘死高雄透天宅 房仲沒告知判賠225萬

ETtoday > 社會 > 社會 2013年04月25日 14:31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25/197462.htm

原文網址: 女碩士內褲塞嘴慘死高雄透天宅 房仲沒告知判賠225萬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25...#ixzz2zknMGY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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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自由路一間透天民宅11年前發生過命案,轉手時某房屋公司加盟店的張姓女經紀人沒有告知陳姓女買主,陳一怒之下告上法院;張女強調有詢問過前屋主是否為凶宅,對方沒有告知,但法院仍判決房屋公司、加盟店和張要賠225萬元。

爆發出凶宅買賣糾紛的是小巷子內4層樓透天民宅,從外面看進一樓,裡面全被搬空,不過地上沒有太多灰塵,可見應該有人在維護,不說很難知道,這間民宅11年前竟然發生過命案。
該命案死者為陳姓女碩士生,嫌犯是當時剛退伍的張男。張嫌為陳女室友的朋友,他欠地下錢莊2萬元,為還債預謀強盜,前往陳女租屋處假裝等人,10多分鐘後死者起疑,張嫌情急之下拉她的頭髮還重毆臉部,怕她呼救還在其嘴裡塞內褲,陳女因此窒息送命;事後張嫌把屍體丟在浴缸,並將死者褲子脫下。
不想擋人財路又害怕影響自家房價,附近鄰居對這起命案大多三緘其口,但就在民國100年時,張女和陳女簽定買賣契約,事後陳發現自己買到凶宅,氣得告上法院。
遭判決得和房屋公司、加盟店負擔225萬元賠償的張女認為自己很委屈,因為有問過前屋主,對方說不是凶宅,明明已盡了調查本份,卻是這樣的後果,讓她大喊不公平;不過法官指出,其實屋主委託房仲加盟店和張女時,已有告知是凶宅。
雖然這起案件還沒有定讞,仍可上訴,但還是幫民眾上了了一課,買屋之前一定得多打聽,否則鬧出不必要的風波真是相當麻煩。(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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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於 2014-04-24 08:17 被 cerita197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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