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4, 11: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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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信義街36-2號由法院判定是兇宅成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訴字第258號
【裁判字號】99,訴,258【裁判日期】1000729 大意:依xx年7月13 日更生日報報導及相驗證明書,已詳述死 者游x桃之死因、地點、日期及時間等,其中死亡原因 載明「甲:腦挫傷,乙:左頭面層鈍器擊傷,丙:他殺 。」應認系爭房地為凶宅無疑。又系爭房屋係游x桃於 ……據前揭報載「系爭房屋為訴外人陳x興所投資興建 ,游x桃隨同陳x興遷入新居僅三天即惹來殺身之禍… …故游阿桃死亡地點為信義街 36之2號無訛。 詳細內容各位看倌可自行研讀… 網站進入由 司法院=>查詢服務=>02判決書查詢=>選花蓮地方法院、民事、99、訴、258號 就可以查詢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