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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4-21, 12:52   #1
yoyokin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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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巿梅亭街二四二號之四的五樓內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獨家新聞 破案關鍵
記者:岳中興報導

八十一年元旦,台中巿梅亭街二四二號之四的五樓內,發生一起住在高雄鳳山的少婦鄭梅芬,因與丈夫黃順榮吵架,跑到台中巿散心住在她同學張麗梅家中,慘遭強暴、強盜勒殺,還在下體刺殺一刀的慘絕人寰命案,這件命案發生後令各界震驚,但警方偵辦時案情呈現膠著,也許冥冥之中自有定數!記者根據所撰的一篇獨家報導,赫然發現八十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七時五十分,該凶宅被一名變態色狼侵入,不但將屋主張麗梅綑綁並搶走被害人之二萬二千多元,在張女大聲呼救之下匆匆逃逸,記者根據採訪廿多年社會新聞經驗,研判殺害鄭梅芬的凶手,極可能是搶劫張麗梅的變態大盜,記者將此一線索提供給警方,果然一舉偵破本案,逮捕「殺人魔王」吳忠財,經深入追查,一舉查出吳忠財先後殺死KTV公主畢玉華等七名女子及張麗梅、王菁媚二案搶劫、強暴未遂案。

鄭梅芬被殺時,警方傳訊其夫曾任鳳山巿長機要秘書,那時在省住都局服務的黃順榮,記者見到他遭遇喪妻之痛,滿臉憔悴,後其妻含冤昭雪,他卻日漸消沈改行從事工程業,八十三年間因販賣安非他命,被判刑十八年四月,九十年假釋後,專辦申請銀行信用卡業務。想不到今年三月十五日,他因反對昔日獄友同性戀「男友」蔡志偉追求他女兒,慘遭蔡志偉勒死,命案發生後其女才知道其父與男友有「畸戀」!黃順榮夫婦雙雙先後死於非命,令人有造化弄人之嘆!記者目睹兩名採訪對象均不得善終感慨良深,陳年往事又在腦海澎湃………

台中巿因地理位置的關係,南來北往商賈雲集,華燈初上後五光十色,更是城開不夜,隱藏在黑暗的角落即是犯罪的溫床,令人聞之色變的十大槍擊要犯之首「鬼見愁」林來福、「黑牛」黃鴻寓等響噹噹的人物,都將台中巿做為活動藏匿的大本營。

轟動一時的台中巿「光明」國中女學生林曉芳被綁架案及「五府十五神虎」黑道兄弟「大哥」魏敬都慘遭肢分屍案均幸運地被偵破,但發生在前二年的「華南銀行」女職員謝淑鈴及少女詹德琳慘遭強暴棄屍案、英士路「海洋」水族館陳美華母女三人命案及首都KTV副理鍾碧枝、湖北街某餐廳副理楊春櫻被勒殺,某按摩院服務生黃美玲被勒殺、KTV公主畢玉華、餐廳女服務生王秀梅、嶺東商專女學生李麗文、負氣離家少婦鄭梅芬等七名被變態男子勒殺命案。

此外,還有女子李美月、朱月瑞、少女丁淑芬等命案沒有偵破。

正當警方為這些未破解的積案頭痛萬分時,一件駭人聽聞的命案又發生,八十一年元旦那天,台中巿梅亭街二四二號之四的五樓內,又發生一起住在高雄鳳山的少婦鄭梅芬,因與丈夫黃順榮吵架,跑到台中巿散心住在她同學張麗梅家中,慘遭強暴、強盜勒殺,還在下體刺殺一刀的慘絕人寰命案。

鄭梅芬遇害命案發生,警方至表重視,迅即成立「一○一」專案負責偵辦,辦案人員查出鄭女是於去年十二月廿五日晚上七時卅分,她與其夫牌友鄭×川兩人在高雄巿七賢路「王牌」咖啡廳喝咖啡時,被其夫跟蹤發現,二人大吵一架後,鄭女表示要到台中找她「三信」高商的同學張玉華散散心。

鄭女到台中後,因張玉華所住的地方太小,張女又帶她到另一位同學張麗梅位於梅亭街的五樓房子去住,卅一日凌晨零時卅分,張女還與她通電話,勸她回高雄,詎料,鄭女卻遭慘不幸。

辦案人員發現鄭女陳屍臥室,上衣被拉至頸部、胸罩解開、外褲褪至小腿處,內褲被割開,頭顱左側耳上部位有一傷口似被重器擊傷。右肩有一不平整之刀傷,下體被利器由下往上刺了一刀,屋內七萬多元及存摺二本不翼而飛。

由於死者生前向張玉華表示,有一位友人要北上找她,歸還十八萬元的債務,因此,辦案人員將這位欠債者列為可疑嫌犯。

專案人員還查出鄭女娘家為高雄地區望族,其夫曾於七十四年間擔任鳳山巿長機要秘書,現今在省住都局服務,鄭女在婚後即發現其是雙性戀者,曾苦勸多時,但其夫仍沈迷無法自拔,在懷了老大後曾企圖墮胎結束婚姻,但因顧及顏面而作罷,夫妻倆不但經常口角,也開始習慣性的離家出走。

而十二月廿五日那天下午,鄭女騙其夫要和同學聚餐,其夫一路跟蹤,結果發現她和鄭某一起喝咖啡,二人大吵一架北上台中,由於鄭某扮演「○」號與其夫有親密關係,經其解釋後,大家誤會冰釋。

另外,涉及本案的翁×吉指稱,三、四年他租鄭女的房子當房客,大家經常在一起打牌,而他是受鄭女電召才到台中來,沒有連絡上,他才到大甲找朋友,警方到大甲找到他後,因他行蹤交待清楚,洗刷他涉嫌,但案情卻陷於膠著。

由於鄭女之夫聲稱可能係熟人所為,因此,專案人員分批南下高雄、屏東一帶清查鄭女的交往,希望過濾出可疑人物。

也許是冥冥之中均有註定,本案發生的第四天即元月四日那天上午,記者在建國路八十七巷「台中巿外勤記者協會」會館撰寫新聞稿時,翻閱到八十年十二月六日,「太平洋」日報社會版一篇標題「變態色狼行竊闖空門,綑綁女被害人,穿上她的衣褲再行搜刮」的獨家報導時,赫然發現這篇報導的內容是:十二月五日上午七時五十分許,一名年約卅歲左右,身高一七○分分,體型彪悍、操台語口音、捲髮的歹徒,侵入中巿梅亭街二四二號五樓行竊,但該歹徒賊運不佳,被屋主張麗梅發現。

張女在睡夢中,突然驚醒,發現一名歹徒由五樓陽台侵入,歹徒先脫下白色鞋褲,光著腳入內行竊,竊取被害人所有之內衣褲,然後再穿上女用乳罩及黑色三角褲在屋內搜刮財物。

張女大驚之下發出驚呼,歹徒一不做、二不休,以預藏之女用褲襪綑綁張女之雙手,被害人大聲呼救,歹徒始由五樓陽台逃逸,但已將被害人之二萬二千多元及中巿「八信」存款簿及提款卡二張搶走。

警方正根據歹徒在現場之白色休閒鞋、白襪子、手電筒、綁手指用的紙膠布及打火機等物,循線追緝中。

當記者仔細閱讀這篇獨家報導時,再經比對,赫然發現張麗梅被搶的地址正是少婦鄭梅芬被殺害的現場,根據記者跑社會新聞廿多年的經驗研判,很可能殺害鄭梅芬的凶手,極可能就是那天清晨搶劫張麗梅的變態大盜,因為那天得手後食髓之味,他再故地重遊,因垂涎鄭女姿色,下手遭到被害人的抵抗,才憤而辣手摧花。

當天下午,記者前往台中巿刑警隊採訪新聞時,將研判的心得提供給當時的刑警隊長鄭甘松參考,並提醒鄭隊長張麗梅大白天親眼看到歹徒,一定留下深刻的印象,很容易勾畫出歹徒的面貌及特徵。

當時在座的還有採訪警政的記者德龍等多人在座,他們也多有同惑,隨即記者在用警用電話告訴二分局專案小組的小隊長葉明,指出鄭梅芬被姦殺的地方就是張麗梅遇劫的老地址,時間上也僅相隔二十五天,而鄭女下體被刀傷二處的情形研判,歹徒可能有「性變態」的傾向,極可能係同一人。

警方研判後認為非常正確,再傳張麗梅詳問歹徒特徵後,已鎖定凶嫌身分。

原來,十二月廿五日,鄭梅芬負氣北上到台中後,原本要住在她「三信」高商的同學家中,而她那位同學因房子太小,又帶她到梅亭街與張麗梅同住,而廿七日張女又在住處附近巷道遇見搶劫她的歹徒,嚇得不敢回去住,遂約鄭女到其親戚家去住,但鄭女認為不會有事獨自留下,不幸慘遭毒手。

元月十二日,凶手面相圖畫刊出後,有讀者打電話向警方檢舉,指永興街、梅亭街一帶有位「性變態」的男子對路過女子「毛手毛腳」,而他的長相與所畫的凶手畫像一樣,警方鎖定目標而全力緝捕。

二月廿七日晚上六時許,警方在「中山」公園音樂台,將凶手吳忠財(三十三歲,有一次竊盜前科)逮捕,專案小姐人員拿出侵入張麗梅家歹徒留下的白色休閒鞋給他穿,大小剛好合腳,他也坦承這雙鞋子是他花了四百五十元買的。

吳忠財坦承,十二月五日清晨侵入張麗梅家搶劫得手,因此,同年卅日凌晨他又「老馬識途」侵入張家,那時鄭梅芬正在看電視,並質問他要幹什麼?快出去!

他因見鄭女頗具姿色企圖強暴時,鄭女極力反抗,他順手拿起桌上裝飾用的石磨,狠狠地朝鄭女後腦重擊二下,見她倒地後,將她拖往臥室,再跑到廚房拿了一把牛排刀返回,接著將其外褲脫至小腿處,並將上衣撩起,胸罩解開,再用刀將其內褲割開,並先以手指挖弄其下體,強暴後,再以牛排刀連割鄭女左肩及下體二刀,並順手取走現金二萬多元及存摺。

臨離去時,故意將樓梯上的擺設弄倒,且打開門窗故怖疑陣,還拉了一條棉被將屍體蓋住,避免太早被人發現。

吳忠財落網後,其雙親及鄰居均感意外,其母表示,他原就讀「中台護專」,因與同校護理系一位女同學感情破裂後,精神狀態很不穩定,尤其酒後更是陷入瘋狂狀態。

其家人雖然遍訪名醫,但病情未見起色,想將他送往「龍發堂」,但因付不起七十萬之費用而做罷,萬萬想不到,他竟然變成一位殺人不眨眼的魔王。

警方將他逮捕後,好像挖到一座「寶礦」,他向辦案人員供稱:七十九年十一月二日凌晨,他經過台中巿民權路二一七巷「國泰模範雅築」停車場時,看到在「首都」KTV擔任副理的鍾碧枝(二十歲)由「首都」下班後,每晚再到一家碳燒海產店工作,每天凌晨三點下班後,再返回「首都」KTV在二一七巷十九號宿舍的鍾女,一個人孤單單的準備回宿舍。

他見鍾女頗具姿色,一時色心大發,衝上去準備強暴她,可是鍾女為保住貞節奮勇抵抗,他雖將鍾女上衣扯開,布鞋散落四處,但仍得不到手。

吳忠財在慾火中燒下緊緊勒住她的脖子,一直到她呼吸停止,吳忠財見她已死,拾起她的皮包揚長而去,當天清晨五時卅分許,一名清潔工人發現後向警方報案,警方趕到現場蒐證後因找不到有力證物,祇好等候契機。

鍾女被害的不幸消息,當天下午「自立晚報」就以大篇幅的詳細報導,可惜經過多天案情一點都沒有進展,第一次強盜殺人的吳忠財有如吃了一顆「定心丸」認為殺人後沒有人知道是他,因此色膽越來越大。

才隔了一個月零五天,吳忠財又侵入台中巿湖北街六十四巷一棟公寓內,將在某餐廳擔任副理的楊春櫻勒斃於浴室內。

七十九年的十二月十九日,吳忠財又在台中巿學士路「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的停車場,他將在某按摩院擔任服務生的黃美玲勒殺。

在短短不到二個月內,台中巿連接發生二件妙齡女子被色狼非禮勒殺案,一時單身婦女人人自危,可是負責偵辦此案的辦案人員根本就束手無策,連一點線索都沒有,他們祇企圖這個來無影、去無蹤的採花大盜千萬不要在他們的轄區內做案,他們就祖上有德了。

八十年二月一日凌晨,在台中巿文心路四段「金字塔」KTV擔任公主的廿二歲少女畢玉華返回湖北街六十四巷也是楊春櫻遇害的那棟公寓欲上樓梯時,因畢女大聲吼叫而勒殺被害人,畢女不幸掉下地下室積水處而慘遭溺斃。

湖北街六十四巷那棟公寓連續發生了女子楊春櫻及畢玉華二件駭人聽聞的命案,可惜「不知不覺」的警方人員根本沒有注意到歹徒的地緣關係,也沒有派員來「守株待兔」,結果二月十四日凌晨四時許,吳忠財又在那條巷子裡企圖對在某家遊樂場上班的十八歲少女王菁媚非禮時,當他用手摀住王嘴部時,王女極為機警的朝他手上猛咬一口,吳某負痛後匆匆逃逸,要不是王女的機警,她又將成為吳某手下的另一條冤魂。

八十年三月廿五日,吳忠財又在台中巿大仁街五十一巷一棟公寓內,勒殺了某餐廳女服務生王秀梅,犯下了他第五件採花殺人暴行。

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八時許,廿一歲在嶺東商專夜間部就讀的少女李麗文被她的趙姓男友發現陳屍在台中巿西區自立街卅號四F四○一房所租的公寓浴室內,李女上身半裸,下半身穿運動長褲,臉部朝下,趴在盛滿水的浴缸內。

檢察官率法醫驗屍時,發現李女頭部有明顯的勒痕,右手虎口有刀傷,臉部黑紫並有脫缸的情形,研判死亡時間是廿二日的凌晨。

辦案人員由床上的血跡及尿糞,還有床單有重物拖過的痕跡等研判,認定李女是先在床上被勒斃後再移屍浴室,偽裝成自殺狀。這件命案發生後,令李女家人慟不欲生。

「殺人魔王」吳忠財一口氣連勒殺李麗文等六人後,他又於八十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七時五十分侵入台中巿梅亭街二四二號五樓強盜屋主張麗梅的財物,後又於廿五天後回去姦殺離家少婦鄭梅芬,這也許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多端必自斃吧?如果他不去強盜張麗梅的財物,如果記者沒有獨家報導這條新聞,可能吳忠財至今仍未伏法,還不知道有多少天真純潔的少女喪生在他的狼吻和魔掌之下?這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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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於 2009-04-21 13:04 被 yoyokinyoyo 編輯。 原因: 加入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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