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凶宅網

返回   台灣凶宅網 > 北部地區 > 桃園縣/市

桃園縣/市 貼文請提出實證如新聞報導網址或剪報、法院或警察備案資料 ◎允許上傳照片◎

查看投票結果:
0 0%
投票者: 0. 您不可以參加此投票

回覆
 
主題工具
舊 2007-09-30, 16:05   #41
Na Na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9
文章: 9
預設 我也贊成~

最好把凶宅地址說的清清楚楚的,因為有很多人可是用一輩子的血汗錢去買房子的,萬一買到凶宅真的很可憐耶~買的房子不能住,真的很慘~把凶宅地址公佈出來其實也沒差,洪若譚的房子還不是照樣有人買?所以不相信這套的人真的多的是,只要公佈出來這樣可以幫到兩種人<1>不信怪力亂神的人可以找到很便宜的房子<2>害怕的人可以不用考慮這間房子,所以公佈出來是對的。
Na N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9-30, 16:08   #42
Na Na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9
文章: 9
預設

我也贊成!!!!!!!
Na N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09-30, 16:10   #43
Na Na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9
文章: 9
預設 贊成~

最好把凶宅地址說的清清楚楚的,因為有很多人可是用一輩子的血汗錢去買房子的,萬一買到凶宅真的很可憐耶~買的房子不能住,真的很慘~把凶宅地址公佈出來其實也沒差,洪若譚的房子還不是照樣有人買?所以不相信這套的人真的多的是,只要公佈出來這樣可以幫到兩種人<1>不信怪力亂神的人可以找到很便宜的房子<2>害怕的人可以不用考慮這間房子,所以公佈出來是對的。
Na N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8-03-31, 20:59   #44
draomtom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3
文章: 1
預設

要公布出來,能讓想買房子的人,可以安心。
draomtom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8-06-24, 18:17   #45
月小紫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6
文章: 1

要要要!
一定要!
在買屋時最怕就是遇到這種!
原屋主不據時回報...
月小紫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8-06-25, 11:34   #46
攻心為上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6
文章: 2
預設 公佈真相避免擔心

引用:
作者: 小泉真 查看文章
您覺得要把凶宅的的詳細地址列出來嗎?
我贊成!!
但不是傳說或聽說的喔!
最好是有新聞稿最為恰當!
攻心為上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8-06-29, 20:42   #47
oto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6
文章: 2
預設 應該要公佈才對!

各取所需

以免官訟

提供建議
oto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8-07-08, 22:27   #48
吳嘉凌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7
文章: 1
贊同~!!

非常贊同,如果說可以列出詳細地址~這樣對要買房子的人會比較安心~
吳嘉凌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8-09-13, 12:48   #49
darrenhung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9
文章: 1
預設

贊成!列出來可供購屋人參考。
darrenh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8-09-13, 14:29   #50
+*``*+蓋世小太妹+*``*+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9
文章: 1
預設

我贊成公佈出來

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所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嗎

不忌諱的人就去買

而會忌諱的人不用去猜

而搞的人心惶惶的
+*``*+蓋世小太妹+*``*+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目前查看此主題的會員: 1 (0 位會員和 1 位遊客)
 
主題工具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22:51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7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