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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9-26, 14:44   #1
sammi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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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
預設 桃園縣平鎮市二十坪五樓兇宅

【丁牧群、黎百代╱連線報導】男子方羿喬去年二月,搬進以二百四十五萬元買下的桃園房屋後,到過方家的吳姓女友人隔兩天竟跳樓自殺,方男後來得知該屋十多年前有葉姓女住戶跳樓自殺,嚇得趕緊搬家並控告前屋主隱瞞凶宅,並查出葉女、吳女與方家人背景竟有十項「恐怖巧合」,要求解約退錢。高院昨判前屋主敗訴。全案可上訴。

正攻讀博士學位的方羿喬曾整理十項恐怖巧合表呈給法官,強調凶宅對他造成的不安非無病呻吟,包括十多年前在該屋跳樓自殺的葉女、到過他家兩天後跳樓自殺的吳女,死亡時年齡都是二十八歲,且兩女都是天蠍座、都從五樓跳樓。另外,葉女輕生留下一子一女,與方男的一子一女在年齡上也有驚人巧合。
社區住戶多不知

方男昨說:「搬進那房子後諸事不順,我和家人硬撐住兩個月就不敢住了。」前屋主蔡女透過律師無奈說:「我前年買下這間法拍屋前,問過鄰居,查過凶宅網,根本不知是兇宅,我也是被害人,考慮上訴。」該社區住戶多表示不知當年有人跳樓,警衛低調說,事情已經很久了。
判決指出,蔡欣怡前年以一百七十五萬元向法院標到桃園縣平鎮市二十坪五樓房屋,裝潢後以二百四十五萬元賣給方羿喬。方男去年二月二日搬進新家,隔天請朋友前來慶祝,其中吳姓女友人三天後竟從自家五樓跳樓身亡,離奇的是,方男與妻開始頻頻吵架,一向乖順的小女兒也無端哭鬧,二月底方妻還生病開刀。
後來方男從鄰居得知該屋竟是凶宅,怒提告解約退款。桃園地院向警方調出葉女十四年前跳樓自殺資料後,方男比對赫然發現有十項恐怖巧合。
前屋主仍須負責

法院一、二審都認為,前屋主賣屋時即使不知是凶宅,房屋結構也沒問題,仍要為凶宅瑕疵負責,須解約退還方男全部屋款。法官雖未針對方男指出的十項巧合表示意見,仍將巧合表附在判決中參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20926/34533780

sammiwu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2-09-27, 13:57   #2
amy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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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
預設 回覆: 桃園縣平鎮市二十坪五樓兇宅

參考網站:
http://tw.988house.com/Auction/Aucti...B9%8B%EF%BC%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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