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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凶宅買屋教戰守則 如何避免買到凶宅與小撇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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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5-20, 17:45   #1
sy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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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立院三讀 法院拍賣凶宅要先公告

2014年05月20日15:42

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提案立委丁守中說,修法可避免拍賣人權益受損。

此外,今天也修正通過一項新規定,要求強制執行不得超過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提案立委賴士葆解釋, 這可避免債務人僅欠數10萬元,執行法院卻採以拍賣價值上千萬元的不動產為清償手段。(何哲欣/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0140520/4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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