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凶宅網

返回   台灣凶宅網 > 其他 > 哈啦聊天

哈啦聊天 分享生活小品及哈啦區 ◎嚴禁發表人身攻擊文章◎

回覆
 
主題工具
舊 2016-08-18, 02:33   #1
amanda0430
高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14-10
文章: 128
預設 房客「自願」跳樓 判非凶宅

房價跌765萬 法官見解 房東傻眼
2015年09月14日

【丁牧群、娛樂中心╱台北報導】徐姓屋主前年將北市光復南路「逸仙雅仕」社區一間十三樓房屋租給李姓男子,不料李母疑因罹癌厭世,去年二月從該屋跳樓輕生,陳屍社區中庭。事後徐男賣屋,買方以「凶宅」為由要求降價,徐男損失七百六十五萬餘元,但僅僅向李男求償二百萬元,不料台北地院日前罕見地以「沒有冤屈自願跳樓,不算凶宅」,判求償敗訴。

逸仙雅仕社區位於通化夜市附近,距離一○一大樓僅一分鐘車程,藝人天心、S.H.E的Hebe與Ella都曾是住戶。此案原屋主徐男指稱,李男前年與他簽約租屋,但實際上是李男父母居住,不料李母因罹患乳癌心情低落,去年二月從租屋處跳樓輕生。
後來徐男賣屋,他參考內政部實價登錄,認為他的二十三坪房屋市價約二千九百九十萬元,但買方以「凶宅」為由要求降價,最後以二千二百二十五萬元成交,屋價損失七百六十五萬餘元,但徐男提告只求償二百萬元。李男辯稱母親並非死在屋內,而是墜落社區中庭而死,未使該屋成為凶宅。

何冤之有求償敗訴
法官則罕見地打破該屋應屬凶宅的主流見解,指凶宅並非法律名詞,定義莫衷一是,有依冤魂冤屈程度分為大凶、中凶、小凶,而民間認為凶宅是因為非自然死亡冤魂附於屋宅所致,「若沒有冤屈而自願求死,死亡乃其所願,何冤之有?」認定李母跳樓並非受到冤屈所逼,且死在中庭,該屋不算凶宅,判免賠。
徐男透過律師表示,上訴到底,「若法官認為這樣不算凶宅,我賣屋時是否可以隱瞞此事實,被控詐欺怎麼辦?」記者聯繫不上李男,不知其回應。

律師:違主流見解
律師林育杉指出,有關構成凶宅的主流法律見解,應是自殺發生處即算凶宅,過去也有房客從租屋處跳樓輕生,屋主獲判賠的案例。
東森房屋資深房仲郭先生表示,最高法院對何謂凶宅,尚未統一見解,導致法官有很大的自由心證空間,但內政部將在十月推出「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規範凡在房屋專有部分發生自殺、他殺或一氧化碳中毒等非自然死亡事件,都應確實記載。

天心Hebe曾曾是住戶
對於此案,藝人天心、Hebe與Ella的經紀人昨分別表示,她們都已搬離該社區,不便回應。民眾王先生不認同判決,直言:「有人跳樓的房子請法官賣賣看,不降價賣得出去才怪!」但租屋族蔡小姐則同情本案房客喪母,認為「房東怎麼忍心提告?」


凶宅索賠案例
2015/04 基隆一名好老闆體恤前員工父母雙亡、經濟困難,讓他住公司宿舍,前員工在宿舍燒炭身亡,房東求償
結果:老闆判賠193萬元
2015/03 北市郭女將住9年房子轉賣李女,被發現該屋15年前有人上吊身亡,李女求償
結果:郭女受前屋主瞞騙,判免賠
2013/05 北市萊爾富某超商員工在店內上吊死亡,房東求償
結果:萊爾富判賠250萬元
2011/12 台中林姓父女租屋同住,女兒自殺,房東向林父求償
結果:判賠196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0914/36777298/
amanda0430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6-08-18, 02:34   #2
amanda0430
高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14-10
文章: 128
預設 房客「自願」跳樓 判非凶宅

【更新】「自殺無冤屈」 房客跳樓判非凶宅
(更新:網友意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50914/690942/
amanda0430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目前查看此主題的會員: 1 (0 位會員和 1 位遊客)
 
主題工具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7:52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7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