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凶宅網

返回   台灣凶宅網 > 北部地區 > 新北市

新北市 貼文請提出實證如新聞報導網址或剪報、法院或警察備案資料 ◎允許上傳照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舊 2013-01-23, 12:39   #1
kin78ba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13-01
文章: 6
預設 樹林-中山路三段

我看新聞 去司法院找出 判決書 請大家參考一下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某社區一處3層民宅,昨清晨6點11分失火,
6點36分撲滅,住戶廖政剛(68歲)與同居婦人黃碧惠(61歲)送醫不治,正在調查失火原因時,魏利羱早上7點多赴樹林警分局自首,自承是他放火。魏利羱供述,他在87年欠廖政剛40多萬元,當年就將中山路的房子2樓,讓給廖及同居人黃婦住,且不收房租,魏自己也住在同棟的3樓加蓋處。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3段351之12號2 樓之房屋
【裁判字號】 101,上重訴,46
【裁判日期】 1011115
【裁判案由】 殺人等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上重訴字第4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魏利羱
選任辯護人 法律扶助基金會周信宏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犯殺人等罪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10
1年度重訴字第12號,中華民國101年8月14 日第一審判決(起訴
案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1538 號),提起
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魏利羱殺人,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事 實
一、魏利羱前因積欠友人廖政剛債務無力償還,遂自民國87年間
起,提供其前妻黃素貞所有新北市○○區○○路3段351之12
號2 樓之房屋,供廖政剛及其女友黃碧惠無償居住,自己則
搬往上址3 樓且有內梯相通之頂樓加蓋房屋居住。而魏利羱
長期飽受廖政剛之奚落,對廖政剛心存怨懟甚深,於100 年
12月30日晚間9 時許,又遭廖政剛謾罵,以致心中氣憤難耐
,深感廖政剛、黃碧惠2 人居住該處,對其生活及心理壓力
甚大,亟希廖政剛2 人搬離上開房屋。魏利羱明知上開房屋
係現供人使用之住宅,亦明知汽油係危險性極高之易燃性液
體,而廖政剛、黃碧惠2人起居使用之臥室僅有1扇木門通往
外側連通後方飯廳及前方客廳之走道,其餘窗戶遭雜物阻擋
而難以出入,且該臥室與外側走道間係以易燃之木板材質隔
kin78b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目前查看此主題的會員: 1 (0 位會員和 1 位遊客)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4:24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7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