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凶宅網

返回   台灣凶宅網 > 北部地區 > 台北市

台北市 貼文請提出實證如新聞報導網址或剪報、法院或警察備案資料 ◎允許上傳照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舊 2010-04-29, 16:36   #1
johndoelky
高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8-01
文章: 142
預設 說謊賣凶宅 挨告再拗 求刑10月

說謊賣凶宅 挨告再拗 求刑10月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9.06.14 05:34 am

楊姓男子投資一千三百萬元買下這棟公寓二樓,沒想到竟是凶宅,想脫手賣不掉,閒置迄今。
記者劉峻谷/攝影
女大學生在承租公寓燒炭自殺,房東呂榮欽涉嫌隱瞞此事出售房屋,新屋主得知買到凶宅提告。呂堅稱不知情,但死者的教官作證案發後房東「請師公辦法會」,士林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呂起訴,罕見地求刑十個月。
據了解,這間凶宅的新屋主當初是以投資立場買屋,沒想到經過兩年還無法脫手;想到屋內有人自殺身亡,自己搬進去住也毛毛的,房子閒置至今。
九十六年三月,楊姓男子查看售屋廣告,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附近有一戶二樓公寓要出售,與屋主呂榮欽(五十五歲)聯絡,雙方洽談時,他再三問「公寓有無自殺或凶殺事件?」呂都回稱「房子很乾淨」,最後以一千三百萬元成交。
楊提告指出,同年十二月,他找房屋仲介公司欲轉售公寓,仲介公司卻以該公寓是凶宅不好賣為由,拒絕接案,這才知道九十一年十二月曾有東吳大學吳姓女學生在該屋燒炭自殺。他要求呂榮欽原價買回公寓,被拒絕,於是提出告訴。
呂在檢方第一次偵查時辯稱,他住在台北縣土城市,平時委託路口一名水果攤販代收房租和處理雜事,不知道女學生自殺之事,檢方處分不起訴。楊聲請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續查,呂仍堅稱不知情,卻提不出代為收租者的姓名資料。
檢察官調閱當年相驗案件卷證,傳訊分租這間公寓的三名女學生,都證稱呂榮欽每個月親自來收租;吳姓女學生因感情困擾燒炭自殺,房東知情,也到場善後。
東吳大學的李姓教官作證,女學生自殺後,他協助家長與房東終止租賃契約,呂榮欽抱怨「夠衰了,要請師公,還要付水電費」。檢方認定呂榮欽刻意隱瞞凶宅實情,犯後態度惡劣,起訴求刑,並請法官不要讓他緩刑。

http://city.udn.com/54532/3483441?tpno=20&cate_no=0
johndoelky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0-05-04, 08:56   #2
a0933a898585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6-11
住址: 台北市天母
文章: 1
發送 Yahoo! 消息給 a0933a898585
預設

有地址嗎,什麼路幾巷也可以,謝謝。
a0933a898585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2-02-19, 10:15   #3
lienly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10-06
文章: 99
預設

有地址嗎?
阿彌陀佛.

引用:
作者: a0933a898585 查看文章
有地址嗎,什麼路幾巷也可以,謝謝。
lienly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目前查看此主題的會員: 1 (0 位會員和 1 位遊客)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8:15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7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