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竹圍里-觀海極品社區跳樓身亡
地址: 台北縣淡水鎮民族路31號 -觀海極品社區 查看地圖
地點: 大台北‧基隆 張貼日期: 2006.11.19 抱歉啟事 (淡水鎮竹圍-觀海極品社區 跳樓身亡) 本社區於2006年11月18日中午 發生C棟 發生 跳樓身亡 自殺 之事 造成 本社區與竹圍地區民衆之恐慌 及當場小朋友的驚嚇 致 最深之歉意.... 台北縣淡水鎮觀海極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敬上 新聞來源 http://taipei.kijiji.com.tw/c-Housin...QQAdIdZ7718972 |
是這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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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在法律上算是凶宅嗎?
請問這樣在法律上算是凶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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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過觀海極品,已經有幾個跳樓, 社區每年中元節都有辦法會超渡,但效果不大,給社區的住戶造成很大困擾.: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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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觀海極品!!!
請問!?關於觀海極品的c棟,是哪一棟阿?
面對正門的左邊還是右邊第幾棟呢?! 能否告知??? 這幾天要簽約! 麻煩幫幫忙!! ^ ^" |
Wesker大大:
可以copy這篇嗎?若不行即删..:D |
引用:
我有點不懂 :confused: |
引用:
http://vr101.why3s.tw/mio/redirect.p...tpost#lastpost 並加了地點衛星空照現址: http://maps.google.com/maps?key=ABQI...1856&z=17&om=1 |
引用:
法律上並沒有凶宅的這個項目吧! 2007/12/02 凶宅 法無定義 可參考判例 中國時報 C4/中部萬象【鮮明/台中報導】 法律上對於「凶宅」並無定義,一般係引用民法「物之瑕疵」的概念予以評價,若能證明所買到的房屋曾發生凶殺或自殺死亡案件,賣方刻意隱瞞,並因此造成市場接受程度及價格低落,即可認定屬「物之瑕疵」,獲得勝訴的機會也較高。 法界人士指出,凶宅在法律上並無明確定義,一般實務上所稱之凶宅,主要是根據房屋仲介公司規範,指的是「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事件」的房屋。 法界表示,凶宅對住戶心理層面可能造成負面影響,在不動產市場的接受度也比較低,連帶造成房價低落,買賣雙方在訂定買賣契約時,賣方若明知是凶宅卻刻意隱瞞,買方即可引用民法「物之瑕疵」概念,主張所購買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經濟價值減損,要求解約、返還價金。 值得注意的是,病死、自然死亡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死亡,並不在凶宅的範圍內。高雄曾有案例,一名宋姓屋主新買的房屋傳出有妙齡女子仰藥自殺案件,向法院訴請前屋主、房仲公司返還購屋價金,但法官調閱檢警相驗紀錄,發現死者係服藥過量意外死亡,認為「意外死亡」不構成「凶宅」,判決宋姓屋主敗訴。 房屋仲介人員表示,消費者想確定所欲購買的房屋是否凶宅,如果能直接向轄區派出所查詢,當然最快、最準確,但警方有時擔心引起爭議,不一定會全盤告知,消費者可再向里長、鄰長或鄰居詢問,多問幾個人比較保險。 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px?NewsID=8043 |
引用:
另外,我發現 kijiji.com.tw 這篇公告己經移除 有需要求證的朋友可以向管委會直接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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