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2017年07月03日08:01
當包租公、包租婆不能只是收租,注意屋況等為重要責任,否則出事也難辭其咎。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苗栗市一出租公寓前年1月27日晚間因老舊電線短路釀災,2人葬身火窟。台中高分院認定,徐姓屋主長期出租營利卻未注意維修更換,且屋齡近40年,電線從未更換,應負過失之責,判刑1年2個月確定。(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i.imgur.com/YoxJ3qS.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88%A4%E5%88%91 |
回覆: 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
回覆: 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
回覆: 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
回覆: 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
回覆: 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
回覆: 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
回覆: 老舊電線短路 2人葬身火場
苗栗縣苗栗市-博愛街(透天11號)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4:24。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7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