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新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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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一下說明
臺北縣新莊市新樹路609之15號6樓 經法院於民國99年7月27日現場揭示查封時,大門未鎖、債權人稱無增建。嗣經本院囑警會同債權人於民國99年8月13日至建物現場履勘占有使用情形,該屋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無車位,有警察查訪回函1件附卷可參。另據警函稱標的物所有權人林柏宏確實於98年3月14日15時許,遭發現於本件標的建物內燒炭自殺身亡,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不得據此爭執或要求撤銷拍定,本件標的拍定後點交。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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