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貞路--凶宅連環賣、連環告賺百萬
凶宅連環賣、連環告 賺百萬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8.31 03:10 am 凶宅也會增值?林姓婦人五年前買了永和市永貞路一棟公寓,去年轉賣才知是凶宅,她告了前屋主,自己也被新屋主告;但隨著房價增值,林婦這樣一來一往,還倒賺一百一十八萬元。 特別的是,柳姓新屋主除告林婦及加盟店外,連加盟店的總公司也一起告;儘管該總公司認為僅單純提供加盟,加盟店行為與總公司無關,但法官以民法的「表見代理」概念,認為總公司應連帶賠償。 永和市永貞路一棟公寓二樓,民國八十八年底發生「老夫殺少妻」命案,屋主隔年轉手,九十二年房屋被法拍,游姓男子以三百五十一萬元標得該屋,次年再以四百卅萬元賣給林姓婦人,林婦九十七年又以五百廿萬元賣給柳姓女子。 柳姓女子事後聽鄰居說該屋是凶宅,便對林婦、仲介加盟店及總公司提出損害賠償的民事官司,要求減少價金。林婦挨告後,也控告賣她屋子的游姓男子。 板橋地院今年七月判決游姓男子必須賠償林婦一百廿九萬元,當時的房仲業者也得退還林婦四萬元服務費;至於柳姓女子告林婦部分,法院日前宣判,林婦、加盟店及總公司要賠償一百零五萬元。 【2009/08/31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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