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 閃!凶宅買屋教戰守則
2015-02-0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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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才是凶宅 消保官:仍需告知
買屋緊鄰凶宅 房仲:沒必要告知 消保官:可主張解約
2011年03月28日 由 蔣小姐
http://key88.net/99/2011/03/LN05_001.jpg
八百萬買大火凶宅旁,婦氣炸提告,緊鄰七死白雪旅社,控房仲未告知,雙方協調破局,花了八百多萬買的新房子,但位置竟然就在兇宅旁邊!新北市一名婦人去年簽約買下臺北市一間八百多萬的挑高套房,付了一百多萬元款項後,才發現屋內唯一的對外窗,竟然緊鄰曾經發生過,七死火警的白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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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閃!凶宅買屋教戰守則
2015-02-0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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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才是凶宅 消保官:仍需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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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6/04 18:49
資深藝人常葳葳,4月底透過知名的房仲公司,買下台北縣永和價值517萬的房子,沒想到簽約隔天,才知道房子隔壁原來是有人燒炭自殺過的凶宅,想解約卻得損失數十萬的履約保證金,氣的她一狀告上消保官,最後消保官認為,買到的即使不是凶宅,但是仲介還是要有義務告知住宅附近的資訊,最後仲介賠錢雙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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