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凶宅網

返回   台灣凶宅網 > 搜尋論壇

顯示結果從 1 到 1 共計 1 條
搜尋花去 0.00 秒。
搜尋: 文章作者: 707011
版面: 新北市 2010-05-05, 11:36
回覆: 2
查看: 26,040
作者 707011
板橋市龍泉街

本人文章裡的業務員~
本人經法院判決(本人是在前屋主李小姐未告知的情況下購買此標地物)
且與周先生達成和解,你在未調查此案件的情況下把本人連名帶姓的po在網路上
法院判本人是不知情的,請問你有何種權力
把本人連名帶姓的po在網路呢!!判決結果你知道嗎?未判決前人人都是清白的
且經法院判決(本人是在前屋主李小姐未告知的情況下購買此標地物)
若未道歉本人將提起告訴.請三思
台北縣一名男子透過「住商不動產」,以...
顯示結果從 1 到 1 共計 1 條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20:47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7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