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 高雄縣
2006-04-1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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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80年殺人分屍第一現場
高雄縣80年殺人分屍第一現場:eek:
本件原判決認定上訴人劉某、高某與彭某,因知悉馮某有很多存款及股票,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計議強劫馮某財物,並變賣股票詐領款項,於八十年七月二十五日凌晨,由彭某駕駛所有自用小客車,載劉某、高某至高雄市馮某住宅,劉某、高某先分持彭某所有開山刀、鐵鍊入內,以鐵鍊綑綁馮某身體,用正光金絲膏貼住其雙眼,紅色絲巾矇住其嘴吧,使馮某無法抗拒,彭某再入內,劫得馮某所有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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