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興業西路一棟出租套房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嘉義大學一對情侶學生身亡,警方調查發現,房東雖然將熱水器安裝在陽台上,但因陽台有玻璃窗天冷緊閉門窗,熱水器燃燒不完全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判房東因過失致死處有期徒刑11月,緩刑5年;且需賠償林姓女學生家屬180萬,穆姓男學生家屬120萬。
判決指出,呂姓房東以每月1萬6千元出租房屋,負有提供安全設備之責,明知該房屋陽台安裝的熱水器,因陽台加裝鋁窗,若鋁窗緊閉,則與室外空間隔絕,容易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險,應改裝強制排氣式熱水器,致兩人喪命需負刑責。林女家屬要求判房東5年徒刑,法官考量被告處有前科,犯後坦承並有所悔悟,因此判11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徐彩媚/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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