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說太多會被打
我已付上法院的判決字號,想了解的可以去查上面有完整的地址與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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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89 , 重訴 , 28
【裁判日期】 900707
【裁判案由】 盜匪等
【裁判全文】
【 89 , 重訴 , 28 】經程式自動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之案件。
【裁判字號】 89 , 重訴 , 28
【裁判日期】 900201
【裁判案由】 盜匪等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二八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XX
選任辯護人 曾XX
右列被告因盜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李XX自民國九十年二月七日起羈押期間延長貳月。
理 由
本件被告因盜匪等案件,前經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
款之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且有羈押之必要,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七日
執行羈押,茲本院於九十年二月一日訊問被告及調查證據後,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
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著自九十年二月七日起延長羈押二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
零八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二 月 一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XXX庭
法 官 XXX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XXX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二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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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上這位大大,
哪裡查的到地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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