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查判決書
(1)
裁判字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2 年度聲自字第 1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
第6頁第8句始「...接獲110派案稱需警協助前往信二
路174巷70號,發現2名女子OOO、OOO稱其弟弟OOO
於該址租屋,已多日聯繫不上。請員警協助查找,員警
於門口聞到屍臭味,但該門有上鎖,經OOO自門縫旁縫
隙發現OOO上吊身亡。通知值班聯繫偵查隊及鑑識科進
行O民刑事相驗程序,過程中除員警外,另有O女聯絡之
葬儀社人員抵達現場協助處理大體事宜等情,有該員警11
2年3月20日職務報告及現場照片可佐(見他字卷第117-12
7頁)。是以,被告OOO等4人於上開時間進入本案房屋
處理後續事宜,實係配合檢警進行司法相驗程序,難謂其
等無故進入本案房屋。」
(2)112 年度 偵 字第 3147 號
(因法律變更或其他人聲請調整已不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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