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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8-01, 17:11   #1
c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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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看一下老新聞 貪便宜買到凶宅 入住傳靈異 仲介拒負責購屋者怒 (2004/10/13 東森)

貪小便宜卻買到了凶宅?北縣一名周先生透過房屋仲介,以低價買了一戶舊公寓,萬萬沒想到買到的竟是凶宅,但契約上清楚表明該屋沒有發生過命案,屋主向總公司反映時,該公司代表卻表示該仲介員已離職,況且加盟店與總公司無關,因此拒絕負責,屋主對於仲介隱瞞事實在先,事後又拒絕退約的態度相當不滿,一怒告上了消保官。

周先生於去年底以430萬元低價,買下板橋龍泉街上的一戶舊公寓,原本以為撿到便宜的屋主,卻在一家人搬入後發生一連串怪事,屋主兒子常常提起自己聽到怪聲,並且宣稱見到透明人影,周先生越想越不安進而前往附近派出所詢問,才知道此公寓曾發生燒炭自殺命案,驚覺自己買到了凶宅後,求助當初仲介商,不得合理的回應,一氣之下找來消保官來解決。

台北縣消保官找來兩方協調後表示,負責此公寓的仲介員任職於加盟店,總公司以「該職員已離職」為由拒絕負責,但是房屋仲介業者在契約有明顯標示該公寓從未發生過命案,與事實不符,可以依民法規定,若是房屋況狀與業務員所言不同,依法得以解約,並可要求金錢和精神上的賠償。

http://www.ettoday.com/newspic/876/i87617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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