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7, 20:05 | #1 |
普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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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中壢市中正路
桃園縣中壢市七年前發生一宗兩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案,案發現場的房子最近由彭仁漢買下,事後他得知是「兇宅」,要退屋,但桃園地方法院以房屋不符兇宅定義,且屋主是買二手屋,根本不知情,因此判決彭仁漢敗訴,不能退貨。
法院調查中壢市中正路一幢大樓,七年前賀伯颱風侵襲時,因停電,屋主使用發電機不當,造成屋主兩名子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屋主傷心搬走後,當地居民都知道這屋子曾發生意外死亡案,多以「鬼屋」稱之,沒人敢接手,房屋閒置多年,去年被法院拍賣,由一名廖姓男子購得,又委託仲介公司出售,今年三月八日房子輾轉由彭仁漢以三百八十多萬元購得,並付了六十萬元頭期款。 彭仁漢在整修房子內部,準備搬入時,從居民口中得知房屋的來歷,隨即到圖書館查閱舊報紙,果然找到相關報導證明這幢房屋曾發生死亡案,他以上當買到兇宅,且一般人均視發生過死亡的房屋是風水上大忌,如果事先知情,絕對不會購買等理由,向桃園地方法院訴請撤銷買賣和要求屋主返還不當得利。 法院審理時,查閱內政部所訂兇宅定義,其中房屋現況說明書內所謂的兇宅是指「發生過兇殺或自殺致死案件」,而這幢房屋曾發生意外事件,非兇殺或自殺,不能視為兇宅,只是買方主觀和心理感受。 另外,這幢房子的前手是從法院拍賣時買得,而法院公告未記載曾發生意外命案,廖姓屋主也是買二手屋轉手出售,不清楚房屋來歷,也未隱瞞真相,甚至在雙方交易時都不知道這幢房屋曾發生意外,法院因此判決彭仁漢敗訴。 桃園地院指出,依契約規定,彭仁漢還是得付餘款買下他認為的「兇宅」,如果拒付尾款,賣方可以透過法律程序要他履行。 |
2005-08-09, 22:22 | #2 |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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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不是那麼的好,感覺有點差掉了~~
不過現在有這個網站了,各地網友都有 PO資料及消息了,多參考唄 |
2006-07-24, 01:31 | #3 |
超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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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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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運氣超被 請自重 不知道那個人還有住嗎?? |
2022-03-24, 05:05 | #4 |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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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桃園縣中壢市中正路
判決書為中壢市○○路○段○○巷○○○弄○○號,不是大樓只有3層樓,中正路應該沒分段,或許是中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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