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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6-17, 20:28   #1
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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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
預設 龍泉街-低價誤買凶宅 退屋遭拒

低價誤買凶宅 退屋遭拒
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台北縣消保官2004/10/13

台北縣一名男子透過「住商不動產」,以四百三十萬元買下板橋一戶四十坪舊公寓,原以為撿到便宜的他,事後發現該屋竟是發生過命案的凶宅;苦主不滿當初仲介員介紹時,直誇屋況良好,且在契約上簽註「沒有發生過命案」,未料該屋竟是仲介員在命案發生後,為了賺取近百萬元價差而以低價搶買的凶宅,苦主退屋不成,一狀告上了消保官。

隱匿屋況可求償
台北縣消保官昨找來雙方協調,不過當時該仲介員所屬的「住商不動產」板橋雙十加盟店,以「該仲介員已離職」為由拒絕負責;而「住商不動產」總公司代表陳玲玲,更指稱雙十店是加盟店,總公司無法代為負責。北縣消保官何瑞富對此指出,由於房屋仲介業者在契約上載明該屋沒有發生過命案,但卻隱匿實情,依《民法》二二六條規定,若房屋況狀與業務員所說不符,依法得以解約,並可要求實際及精神上賠償。

誤買凶宅的周先生(四十八歲)向消保官指稱,「住商不動產」板橋雙十加盟店的業務員陳X良在去年十一月時,向他介紹板橋市龍泉街上的一間舊公寓四樓,當時仲介員不斷向他說屋況正常,且保證房屋沒有問題,由於該地同條件的房價在五百萬元上下,而該宅只要四百三十萬元,他隨即同意買下,簽約時,該仲介員也在「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中的「是否有發生命案」項目中勾選「否」,讓他覺得相當安心。

總公司置之不理
周表示,一家人搬進去後,二十九歲的兒子就頻頻說:「聽到怪聲音呼喚,有時也看到透明人影。」他因此還帶兒子去問神看醫生,想不到三個月後,在到派出所詢問,竟得到「那間房子曾發生過燒炭自殺命案」的答案。

周氣憤地指出,而發現屋子是凶宅後,經過一番調查並找消保官協調,才又發現原來命案發生不久,陳即以三百五十萬的超低價將房子買下,隨後又以四百三十萬轉賣給他,另外還抽了十萬元仲介費。周表示,由於總公司說不關他們的事,加盟店也置之不理,他已請律師提出解約及求償的告訴。

購屋陷阱與注意事項

購屋陷阱
1.海沙屋、輻射屋
2.管線老舊、漏水漏電
3.房屋結構不良
4.屋內權狀實為違建
5.業務(廣告)誇大不實
6.屋宅曾發生命案

注意事項
1.請賣方提檢驗證明
2.儘量白天或下雨後看屋
3.找有信譽的建商
4.瞭解原建商口碑
5.確認加盟店與總公司間的責任義務
6.多詢問鄰里居民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消保官

此篇文章於 2010-05-07 20:30 被 Wesker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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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05, 11:36   #2
70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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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9
文章: 1
預設 板橋市龍泉街

本人文章裡的業務員~
本人經法院判決(本人是在前屋主李小姐未告知的情況下購買此標地物)
且與周先生達成和解,你在未調查此案件的情況下把本人連名帶姓的po在網路上
法院判本人是不知情的,請問你有何種權力
把本人連名帶姓的po在網路呢!!判決結果你知道嗎?未判決前人人都是清白的
且經法院判決(本人是在前屋主李小姐未告知的情況下購買此標地物)
若未道歉本人將提起告訴.請三思
台北縣一名男子透過「住商不動產」,以四百三十萬元買下板橋一戶四十坪舊公寓,原以為撿到便宜的他,事後發現該屋竟是發生過命案的凶宅;苦主不滿當初仲介員介紹時,直誇屋況良好,且在契約上簽註「沒有發生過命案」,未料該屋竟是仲介員在命案發生後,為了賺取近百萬元價差而以低價搶買的凶宅,苦主退屋不成,一狀告上了消保官。

隱匿屋況可求償
台北縣消保官昨找來雙方協調,不過當時該仲介員所屬的「住商不動產」板橋雙十加盟店,以「該仲介員已離職」為由拒絕負責;而「住商不動產」總公司代表陳玲玲,更指稱雙十店是加盟店,總公司無法代為負責。北縣消保官何瑞富對此指出,由於房屋仲介業者在契約上載明該屋沒有發生過命案,但卻隱匿實情,依《民法》二二六條規定,若房屋況狀與業務員所說不符,依法得以解約,並可要求實際及精神上賠償。

誤買凶宅的周先生(四十八歲)向消保官指稱,「住商不動產」板橋雙十加盟店的業務員陳X良在去年十一月時,向他介紹板橋市龍泉街上的一間舊公寓四樓,當時仲介員不斷向他說屋況正常,且保證房屋沒有問題,由於該地同條件的房價在五百萬元上下,而該宅只要四百三十萬元,他隨即同意買下,簽約時,該仲介員也在「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中的「是否有發生命案」項目中勾選「否」,讓他覺得相當安心。

總公司置之不理
周表示,一家人搬進去後,二十九歲的兒子就頻頻說:「聽到怪聲音呼喚,有時也看到透明人影。」他因此還帶兒子去問神看醫生,想不到三個月後,在到派出所詢問,竟得到「那間房子曾發生過燒炭自殺命案」的答案。

周氣憤地指出,而發現屋子是凶宅後,經過一番調查並找消保官協調,才又發現原來命案發生不久,陳即以三百五十萬的超低價將房子買下,隨後又以四百三十萬轉賣給他,另外還抽了十萬元仲介費。周表示,由於總公司說不關他們的事,加盟店也置之不理,他已請律師提出解約及求償的告訴。

此篇文章於 2010-05-07 20:31 被 Wesker 編輯。
707011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11-04-11, 22:17   #3
OKNY2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05-12
文章: 56
預設

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sueID/20041013 原本以為是5x巷,覺得不像,又再逛一逛,才發現真正的地方,那個一樓的藍色牆+紅色的門很好認,地址為54巷1弄x號4樓 附佐證照片連結http://img269.imageshack.us/i/888e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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