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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03-24, 22:32   #1
sy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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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請問這凶宅是哪裡? 男從18樓跳下屍體分兩半...

男從18樓跳下屍體分兩半 一場自殺悲劇釀3凶宅

2019年03月24日 11:16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綜合報導

一名男房仲發文分享凶宅案例,表示多年前南部地區某住商大樓發生一起自殺事件,一名住九樓的男子因為感情因素想不開,跑到18樓高的頂樓跳下,落下時被兩戶隔間的女兒牆切成2半,屍體散落到4樓露台的5號與7號間,加上死者住的九樓房間,一場自殺,造成3路住家被認定凶宅。

房仲在臉書社團《靈異公社》發文,表示南部地區某棟住商大樓,1-3樓是店面,4-17樓則是住宅,大樓在興建到四樓後,便退縮再往上蓋至頂樓,所以四樓的住戶都有一個大大的露台。

而九樓一名承租戶與同居女友爭執,負氣至頂樓躍下,從高空落下時因為重力加速度,導致身體被二戶隔開的女兒牆對半切,落下時不偏不倚就落在5號跟7號的中間,肚臍以上落在5號,肚臍以下落在7號。原po說,友人對他描述目擊現場狀況「臟器,腸子…噴濺的到處都是,還有濃濃令人作嘔的血腥味」,場景讓人畢生難忘。

此後該棟大樓怪事不斷,命案發生後每天午時,電梯會自己莫名其妙升至9樓,然後再自己升至17樓,起先住戶不以為意,以為誤觸還是惡作劇,但後來調閱監視器查看也無異狀,靈異之說於是在大樓傳開。

接屍體的四樓2戶人家(5號與7號)當年不願讓消防人員及禮儀社人員借道搬運亡者大體下樓,所以消防單位只好出動雲梯車,將屍體從大樓外牆接至地面。而死者九樓住家及死者陳屍的5號與7號住戶,被判定為凶宅,2戶人家不服向高等行政法庭提抗告訴願,高等法院受命法官在審酌本案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因四樓住戶的露台屬「專有部分」已符合屬私有產權的延伸,故駁回四樓二戶住戶訴願請求,維持原裁決定讞。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4001209-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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