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1, 15: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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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文化三路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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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林口鄉文│、住家│ │ │ │ │ │ │ │化三路一段549 │用 │ │ │ │ │ │ │ │號7樓 │ │ │ │ │ │ │ ├──┼───────┴───┴───────────┴─────┴────┴─────────┤ │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4603、4604建號之應有部分、停車位編號60 │ ├─┴──┼────────────────────────────────────────────┤ │點交情形│點交否: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 │ │‧ │ ├────┼────────────────────────────────────────────┤ │使用情形│本件建物查封時,社區管理員稱該址為空屋,有欠繳管理費,並稱債務人係於該址自殺死亡,拍定後│ │ │點交。停車位係屬共用部分,其管理使用應依全體共有人之決議為之,故拍定後不點交。買受人就債│ │ │務人所積欠之管理費等各項費用,應自行協調清償。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伍佰參拾貳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零柒萬元。 │ │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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