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13:4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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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多次前往騷擾 男子遭亂棒打死
建立時間:2017/12/08 12:44
(更新:示意圖) 台中一名40歲吳姓女子與陳姓男友因網路認識而同居,去年10月個性不合搬離愛巢自行租屋後,不滿陳男多次前往騷擾,導致房東要她搬家,因而決定教訓陳男,持鋁棒到陳男住處將他痛毆一頓,離去後又返回察看,驚見陳男已氣絕。台中地院認定吳女沒有殺人犯意,今依重傷害致死罪判吳女7年6月刑期。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女與陳男(38歲)在前年8月同居,但經常發生爭吵,去年10月吳女搬離住處,陳男不滿經常到吳女租屋處大吵大鬧,吳女因此聲請暫時保護令,但還是無法嚇阻陳男騷擾,導致房東要求吳女儘速處理兩人紛爭,否則將終止租約。 吳女因一再受騷擾且承受房東要求限期處理的壓力,今年1月18日上午買了一根鋁棒到陳男住處找他算帳,兩人再次發生爭吵,吳女抓狂持鋁棒朝陳男頭、胸、大腿、小腿一陣亂毆,致陳男倒地後離去。 同日下午3點,住在隔壁的陳姊看到弟弟倒在庭院,呼叫弟弟,看見他用手抓腹部數次,以為他又酗酒倒沒理會,直到晚間11時,吳女再到陳家查看,發現陳男已經死亡,將他抱到客廳沙發,擺成睡覺的姿勢後離去,直到隔天下午陳男的姊姊才發現陳男死亡。 吳女辯稱他先砸爛陳男的機車,再打他的手腳,他要搶鋁棒,沒注意打到他的頭,他就倒地不起,吳女表示只想教訓陳男,讓他不要再騷擾,沒想到那麼嚴重,發現陳男死亡後,因一時心慌害怕沒有報警。 法官審理後以吳女毆打陳男時,非並刻意只朝陳男頭部要害攻擊,而且若有殺人犯意,不須用鋁棒當行凶工具,並未確認陳男死亡即離去,因此依重傷害致人於死判處7年6月刑期。(許淑惠/台中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11:10 更新時間 12:44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71208/1255652/ 此篇文章於 2017-12-10 08:20 被 yu088i 編輯。 |
2017-12-08, 13:4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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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0, 08:2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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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0, 08:2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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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0, 08:2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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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不滿分手男友陳男騷擾,致房東要求她趕快處理與陳的紛爭,否則將終止契約,氣的吳女買鋁棒重擊陳的頭部致死,台中地院今天依重傷害致死罪判她有期徒刑7年6月。記者白錫鏗/攝影 悍女打死前男友。示意圖 |
2017-12-10, 08:2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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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不堪陳姓前男友不斷騷擾,持鋁棒打他,當晚回來查看,陳男已無氣息,台中地院依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吳女7年6月。圖為台中司法大廈。(資料照,記者楊政郡翻攝) |
2017-12-10, 08:2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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