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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9-23, 16:45   #1
johndoel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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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凶宅?! 死未見屍 賣方沒事

Jan 19 Sat 2008 16:58
[自由]凶宅?! 死未見屍 賣方沒事
凶宅?! 死未見屍 賣方沒事

黃屏藩所買的中古屋位在北市仁愛醫院附近的巷弄,但檢方卻認為不是凶宅。。(記者林俊宏攝)

黃屏藩所買的中古屋位在北市仁愛醫院附近的巷弄,但檢方卻認為不是凶宅,黃不服提出再議。(記者林俊宏攝)

黃屏藩所買的中古屋位在北市仁愛醫院附近的巷弄。(記者林俊宏攝)
自由 20080119
〔記者林慶川、林俊宏/台北報導〕找不到屍體就不算是凶宅?

買主不服聲請再議

民國90年6月,轟動一時的女教師張靜華「無屍命案」,法院雖找不到屍體,仍依旁證認定男子李正位在張女住處浴室殺人後滅屍,判處李無期徒刑,家屬事後賣出此屋,買主付錢後得知,怒控詐欺;但檢方認為,沒找到屍體,是不是凶宅還有爭議,家屬應無欺瞞之意,全案處分不起訴。

賣方低調尊重司法

買主黃屏藩對此結果相當不滿,已向檢方聲請再議,至於被控涉詐欺的張女胞兄、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副教授張台先昨表示,不方便多說,尊重司法。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張靜華的胞兄張台先、張復先是在95年7月27日,以每坪42萬元合計共1514萬餘元價格,將位於北市復興南路一層公寓賣給黃屏藩。

不過,黃屏藩事後經由房屋仲介得知此屋是「凶宅」,並發現張台先曾在92年間,向法院主張李正位在此屋內殺害妹妹張靜華,並請求損害賠償,法院也判賠;黃據此認為張台先、張復先2人故意隱瞞此屋是凶宅,因此提告。

不起訴處分書提及,張台先表示,歹徒李正位雖被判處無期徒刑,但否認犯行,在找不到屍體情況下,不認為此屋是凶宅。

承辦檢察官周治正則認為,案發至今,仍未發現張靜華屍體,張家經歷了此種慘劇,不願主動提及此段往事,也不願認定妹妹已經死亡,應屬人之常情。

檢方建議民事解決

檢方認為,經查,2被告應非故意要隱瞞此段往事,認定與詐欺罪構成要件不符,另建議此買賣糾紛,應循民事程序解決。

http://bluestapler.pixnet.net/blog/post/13209775

此篇文章於 2010-09-23 16:54 被 johndoelky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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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9-23, 16:45   #2
johndoel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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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0年9月12日 星期三

家教班女老闆張靜華 確定遭謀殺棄屍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開設私人英文家教班的單身女郎張靜華,今年六月間離奇失蹤後,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懷疑她已遭殺害棄屍,通告各地協尋無名屍;兩個多月後,高檢署法醫中心昨天確認,上月間在台北縣石門鄉白沙灣附近海邊發現的一具無名浮屍就是張靜華,全案已確定是一宗謀殺案。

 大安警分局已鎖定張靜華的一名男性友人李正位涉嫌重大;警方發現,在張靜華失蹤後,李正位和胞妹李桂芬竟然盜領、盜刷張靜華的存摺、信用卡,多達十多萬元。此外,大安分局從李桂芬借給李正位的自小客車內,也採獲張靜華的血跡。

 李正位在案發後已逃往中國大陸,警方仍將這對兄妹依強盜、殺人棄屍、竊盜、詐欺、贓物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李桂芬訊後獲檢察官交保,警方將協請檢察官對李正位完成通緝作業,同時報請警政署就現有管道,設法將在大陸從事皮革生意的李正位遞解返台。

 張靜華的屍骸被發現時,僅餘白骨,且頸部斷裂,身首異位。

 警方說,張靜華的經濟富裕,存款近億元,今年六月十五日,張靜華(四十歲)的一位吳姓男友,赴台北市復興南路的張女住處時,發現她無故失蹤後,即向大安警分局瑞安街派出所報案,警方到現場勘查,發現臥室整齊,但浴室內有清理血跡的跡象,即報請北市刑大鑑識中心支援採證,大安警分局刑事組接獲這起失蹤案件時,即赴現場勘查,警方勘查時發現死者的主臥室相當整齊,沒有打鬥痕跡,但細心的警探卻在乾淨的浴室牆壁上,發現有幾滴高速血跡噴濺點,從而懷疑浴室曾被刻意清洗。

 北市鑑識中心人員到場採證,經使用特殊化學藥劑噴灑浴室,結果在浴室內的地板、門板、牆壁、馬桶、洗手台、浴缸內,赫然顯現出大量血跡反應,且血跡皆流往排水孔;鑑識專業人員即告知轄區警方,依常理判斷,一般人的流血量如此多,恐是凶多吉少,經化驗現場血跡證實和張靜華血型相符,且浴室內的清潔用品悉數不見,警方綜合研判張靜華已遇害。

 由於現場門窗均無破壞,警方研判應為熟人所為,即清查張靜華的交往對象,約談四名男性友人,其中唯獨李正位(四十四歲)連續三次無故失約,且於案發後第四天迅速出境往大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2/today-c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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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9-23, 16:5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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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1 【中天新聞】 無屍命案1200
女教師命案找不到屍體 靠血跡破案
記者/黃柏元 蔡木啟

九年前,台北市英文女教師張靜華,離奇的人間蒸發,但警方在房間浴室內,發現被清理過的血跡,研判已經遭遇不測,偵辦期間,承辦員警經常夢見被害的女教師,儘管事後警方逮捕逮捕凶嫌,但屍體一直沒有尋獲,加上凶嫌矢口否認,最後就是憑藉著浴室和車內107滴血現形,才將凶嫌定罪。

這起堪稱台灣史上第一起無屍命案,最後警方是如何憑藉著血跡,讓凶嫌無所遁形,請鎖定今天晚間九點,中天新聞頻道,台灣大搜索。

北市刑大副大隊長李文章:「化學藥劑顯現的結果,事實上整個浴廁呢,整個浴廁裡面是佈滿了血跡,只要經過那個做案的那一部車的時候,他都看到一位小姐坐在裡面哭。」

民國九十年六月間,四十歲未婚,獨居在台北市復興南路,公寓的女教師張靜華,離奇的失去音訊,宛如人間蒸發

被害家屬:「生要見人,死要見屍都找不到。」

但看似毫無頭緒的失蹤人口案,卻因為在浴室裡,發現了不明的血滴,讓單純的失蹤人口案,變成了令警方棘手的無屍命案

北市刑大副大隊長李文章:「沒有分屍的證據,有分屍這邊一定要有人體的組織,排水孔這些都是血,這個地方都是血,這個就是所謂的擦拭痕,他認為他的作案手法該湮滅的證據他都湮滅掉了,所以警方拿他沒辦法。」

警方從張靜華的交往關係,通聯紀錄開始逐一抽絲剝繭,鎖定了張靜華,生前的最後一通電話,盯上一名四十六歲在大陸經商,積欠上千萬元債務的男子李正位。

北市刑大鑑識中心主任謝松善:「在後行李廂產生一個滴流狀的血跡,就是血在那個地方沒有轉移在那個地方,一直滴。」

死要見屍遺體找不到,凶嫌又矢口否認,司法史上第一起無屍殺人案,全靠滴血現形的科學事證。

http://219.87.59.182/news02_new.php?sno=53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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